分配模式的默认清算
你可以建立一个默认清算模式做为手动分配模式的一部份。在你创建定单时将对清算默认进行验证。
定义一个默认清算模式
- 从顾问配置选项中,选取分配模式。
- 在窗口的上半部,选择你希望定义清算默认的分配模式。
- 在窗口底部的清算默认部分点击创建。
按默认状态,所有证券类型和所有的交易所均被包括并在每个选择区域用星号(*)表示。如果你希望为一个特定证券类型/交易所对定义一个清算模式,请从下拉列表中对其进行选择。
- 按需要选择一个证券类型和交易所。否则,星号表示“全部。”
- 对分配模式中的每个账户,选择一个清算选择,然后点击OK。
注意,清算规则只有在定单被创建时才被启用。所以,某些清算默认对某些证券类型/交易所对将是无效的。如果清算规则对一个定单是无效的,你将收到一个带有链接的信息用来修改清算默认。
使用清算模式
如果你正在选择一个分配模式,清算模式将不会被启用。你必须在全局配置中选取了手动分配做为特定的默认,或你必须对每个定单从定单标签的顾问标签选取手动分配复选按钮。如果你从定单行的分配下拉列表中选择一个分配模式,你必须还要选择清算。
设定手动分配为默认模式
在每个定单基础上选择手动分配
- 从定单行,使用右键点击菜单选择修改,然后选择定单标签。
- 在顾问标签上,选取手动分配,然后选择你希望使用的已定义清算默认的分配模式。
分配模式中的清算默认驱动清算下拉区域的默认输入。这个列表仅包括适用于模式中所有账户的有效的清算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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